
及有
关法律、 本所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2015-09-23)_合力泰(002217)个股公告-金融界用户名:合力泰控股股东文开福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交易前的 52.73%变为 39
.06%。合法,或
“ 回复: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的委托,李三崇龛办税务登记证 请你公司补 充披露文开福的一致行动人的具体况。并依赖于合力泰、交易对方及其他相关方出具的有关证明、
本所律师对与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不存在任何遗漏或瞒;文件资料为副本、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就本次重组相关法律问题于 2015 年 4 月 3 日出具了《关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合力泰为本次重组之目的而使用,标的公司、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以下简称“准确、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密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本次重组” 所发表的结论意见合法、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日期:《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合力泰、文开福系合力泰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中国”交易对方及其他相关方的如下保
证:)法律、 2一、 为确保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相关结论的真实、(一) 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况1、准确,澳门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曾力、
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本所律师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作出的声明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复印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就有关事项向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陈运、《馈
意见》”)接受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
别行政区、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 副本
材料、 对于本所无法立查验的事实, 法规及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说明文件。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要求,有效的授权。交易对方及其他相关方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和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
上市公司”准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形成背景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 精准掌握买卖点大宗交易千股千评行页大盘指数沪深市场涨速排行盘中异动快速选股概念股排行资金流向基金行港股行美股行近访问股票/基金资讯股吧--全部--沪深基金港股上一条下一条金融界页>行中心>合力泰>个股公告>正文合力泰深圳:(002217)行报价盘口分析市场异动资金流向加入自选股--(-%)当前价当前价当前价个股概览深度分析大单分析盘口分析资金流向龙虎榜单市场热度财务状况重大事项驱动事件大宗交易融资融券限售解交易数据明细统计大单统计分价统计分时统计资金成本交易提示资讯公告个股资讯个股公告机构评级个股研报基本资料公司概况业绩预告分红送配高管人员股本股东股本结构十大股东流通股东限售股东高管持股基金持股股东户数财务指标核心指标资产负表摘要利润分配表摘要现金流量表摘要财务报表资产负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营业务业绩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其他关联方往来公司章程配股公告书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个股公告正文合力泰:进行充分的核查验证,文开福、5秒注册忘记密码短信服务每日理财快报手机金融界官方微博设为页加入收夹页财经股票大盘个股新股行港股美股基金理财金银行保险募信托期货博客论坛爱股优车优房优品科技我的金融界金融界股票行热门推荐:2015-09-23附件下载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零一五年六月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致:《法
律意见书》”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如下。担任其拟实施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的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但合力泰作上述引用或披露应当全面、请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不存在虚记载、标的公司、尹章、复印件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合力泰申请本次重组必备的法定文件, 其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提交给本所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准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法规和规范文件,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基于上述,
本次交易”本所律师同意合力泰部分或全部在本次重组报告书中引用或按照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及披露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 完整,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申请材料显示,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之要求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项法律顾问。并且其签署
行为已获得恰当、不得导致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理解产生错误和偏差。
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本所律师依赖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