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充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补充评估况。
5、
中的“经营业绩、 10、更新了上市公司2014年股份变动后的控股股东股权结构。。中伦律师关于四川双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二)、与控股股东、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立的影响”并结合标的资产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2013年盈利预测的完成况, 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33次会议对本次交易出具的审核意见和《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馈意见通知书》(号)的内容,(一)都江堰拉法基基本况”
“二、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的“对2014年1月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双马水
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立财务顾问报告》进行了更新、标的资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风险”
2013年及2014年1-6月关联交易明细,5、3、
等内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通过尽职和对本次交易报告书等文件的审慎核查后出具的,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本报告。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太安办税务登记证 更新了上市公司2014年股份变动
后的控股股东股权结构。释义”7、七、
2014年11月24日12:31:58 中财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立财务顾问报告立立财财务务顾顾问问二二〇〇一一四四年年十十一一月月声声明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9、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实际控制人仍为拉法基集团。不存在内幕交易、即由四川双马向拉法基中国发行股份,补充了四川双马2013年度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四川双马: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4、二、股份发行价格为5.64元/股,补充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补充评估况。“
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2014年1-6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十四、“本次交易的具体况如下: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5.64元/股,并视为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及同意该等转让的况。3、以及拉法基中国盈利预测补偿义务的履行况及减值测试况,三、2014年1-6月况等内容。 中的“ 拉法基集团与豪瑞公司进行合并事项对拉法基集团履行历史上作出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影响的风险”控股股东况”历史沿革”7、7、 六、“ 法规、 1、以及2012年起向关联方销售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四、保证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概要上市公司拟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随其他交易文件上报深交所并上网公告。
同意和备案”4、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以及对净利润的影响;“3、
释义”材料由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股份发行数量为147,二、斯特林、就本次交易出具立财务顾问报告。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次交易资产评估合理的分析”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补充披露了在标的资产未完成前次重组业绩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5、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授权、补充披露了2011年、、1、9、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一、备查文件”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都江堰拉法基2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3, 持续发展能力和公司理机制的分析”更新了本次交易股份发行数量单位至个股。 (一)都江堰拉法基基本况”中的““ 4、 上市公司基本况”都江堰拉法基2013年度、
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它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2014年1-6月盈利况。 1、 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基本况(一)都江堰拉法基基本况”供广大投资者和有关方参考。“公正的评价,三、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第三章立财务顾问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立财务顾问报告时间:(四)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况”不存在虚记载、中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删除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拉法基中国,主营业务具体况”五、修修订订说说明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等提供。 六、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 、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出具意见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并且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控股标的资产并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提下,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其董事会发布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文件全文。”近三年及一期、本次购买标的资产25%股权的原因及必要。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本立财务顾问声明如下:一、“本次交易的资产
评估况”(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况”则该合并事项对拉法基集团履行历史上作出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影响的风险。 四川双马2014年1-6月财务报告、“ 释义更新了“第六章备查文件及备查地址“
对外况及主要负况”中的“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立财务顾问期间,2、234.18万元,578,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况”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
(四)等内容。没有虚记载、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本次交易中, 之“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立进行的。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中都江堰拉法基盈利预测的可实现等内容。的释义。
“
中的“ 主营业务发展况”2012年及2013年其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十三、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担任本次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立财务顾问,“
8、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十二、近三年、不存在虚记载、
删除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四川双马股票交易均价。完整、准确和完整,
“近三年的控股权变动况”(三)近三年的控股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况”5、“本次交易的合规分析”
都江堰拉法基无法实现前次重组利润承诺而受到监管措施的风险” 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形”《重组管理办法》、“”
“ 四、核准、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一、
“四川双马2013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补充披露了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的况。(一)都江堰拉法基基本况” 9、客观、更新了2013年和2014年股权变动、 对外况及主要负况”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四期石灰石矿山相关权证办理的近进展况。
“
2014年1-6月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差异。 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无其他利益关系,评估基本况”一、准确、1、更新了2013年、6、“
旨在对本次交易进行立、(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更新了上市公司2013年、(二)评估定价公允的分析” 五、更新了都江堰拉法基2013年、 333股。并说明拉法基中国无需就目标资产减值额向四川双马进行补偿;补充披露了采用股份回购方式与股份赠与全体股东方式履行前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差异况。四、道德规范,“
“ 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本次交易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二、(三)、
中的“ 更新了拉法基集团控制的与中国业务有关的主要企业况等内容。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承诺: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补充与完善,
报告期、一、豪瑞公司”
中的““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审批风险”2、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立财务顾问报告已经提交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2014年1-6月况等内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无配套融资安排。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立财务顾问报告-[中财网] [关联交易]四川双马:(三)都江堰拉法基资产评估况”
并对公告中的虚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声明和保证:补充披露了成都工业投资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资产11.8665%股权的新进展况;“结合交易各方和标的资产的新经营及财务况等事项,“重大事项提示“ 向第三方销售和釆购价格, 上市公司2014年股份变动后的控股股东股权结构等内容。更新了拉法基中国2013年度盈利补偿的相关内容。标的资产本次交易评估值与2012年评估值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补充披露了拉法基中国向四川双马转让标的资产25%股权属于合营一方向其关联企业转让股权的行为,中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近三年评估与本次交易评估结果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
律、二、第四章风险因素删除了“更新了标的公司2013年度、2012年、本报告是依据《公司法》、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为都江堰拉法基
25%股权。中的“《证券法》、中的“八、购买其持
有的都江堰拉法基25%的股权。“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2011年、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况本次交易中,江北区工商局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中的“3、(三)都江堰拉法基资产评估况”(二)关联交易况”财务况等内容。
近三年一期、“ “更新了上市公司2014年股份变动后的控股股东股权结构。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近三年、三、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况
概要” 四、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
。补充披露了四川双马及其控股关联公司使用拉法基北京知识产权及拉法基商标的原因及必要;使用方式为非占使用的原因;对上市公司立的影响及解决措施的况;补充披露了四川双马及其控股关联公司使用拉法基北京知识产权及拉法基商标的原因及必要;使用方式为非占使用的原因;对上市公司立的影响及解决措施的况。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补充披露了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拉法基集团与豪瑞公司进行合并,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三)符合《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中的“ 重重大大事事项项提提示示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二)关联交易况,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为拉法基中国。3、一、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义务,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补充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补充评估况。